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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 违停 闯禁行…… 瓮安交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850余起
3月中旬以来,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调整勤务模式,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曝光》瓮安县典型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断提升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出行意识,创造平安有序的瓮安道路交通环境,瓮安交警决定对近期部分典型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1终生禁驾案例 2019年07月04日,驾驶人唐某某饮酒后(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6.10mg/100ml)驾驶贵HZZ086号小型普通客车由竹湾方向往小河山方向行驶,于21时00分许,行至瓮安县猴场镇小河山村竹湾路段,所驾车辆驶出行驶方向道路右侧路外后滚翻于稻田中,造成该车乘车人马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损坏的死亡交通事故。并已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被终生禁驾。并已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驾驶证,限驾两年。(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3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温馨提示1、滴酒不沾,人车平安2、美酒可以重倒,生命不能重来3、心系家中亲人,远离酒后驾车4、牢记事故“杯”(悲)剧,不做千古“醉”(罪)人5、酒后禁驾,获取生命保障6、请别让您的爱车陪您一起醉。
曝光台|瓮安县典型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典型交通事故违法曝光2019年02月22日,驾驶人杨某驾驶贵JQT957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新华方向往猴场方向行驶,于20时05分许,行至瓮安县猴场镇凉水井村指路碑路段,所驾车辆货厢右前角部位碰撞行人姜某,造成姜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的死亡交通事故。2019年10月31日下午18时许,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机动巡逻组在猴场镇松坪村龙井组乡村道路上查获贵JAG102号牌面包车,该车核载7人,实载16人,严重超员,民警随即将车辆暂扣,将驾驶人向某洪带回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为切实做好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对我辖区各路面的巡逻管控,全力预防和减少我县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加大对超员、酒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整治,对各类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强化曝光力度。
五大曝光 | 瓮安今日两个光“头盔”
2019年12月16日17时33分,瓮安县交管局执勤民警查获张某驾驶的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贵J1E850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处以记2分,罚款20元,同时责令其予以改正。
五大曝光 | 瓮安营运车辆典型案例曝光
典型交通违法行为贵JU50292019-12-04 09:48:09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在行车过程中宁停三分,不抢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