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县“两会”|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日期:2021-02-06 19:36 来源: 作者:朱琳 黄英 李航 吴雨阳 浏览量:4078

  2月6日上午,瓮安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现场

  黔南州委常委、瓮安县委书记张文强,瓮安县委副书记、县长黄桂林,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博,瓮安县政协主席潘玉华,瓮安县委副书记高峰、瓮安县委常委孟先锋、夏吉友、刘惠江、符清和,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平、王华、刘奉贤、姚明凤、张远军、洪湖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其他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贵州省驻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四家班子离任正职老同志及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和特邀人士。  

  会议由姚明凤主持。

  会议应到代表206名,因事因病请假14名,实到192名,符合法定人数。

瓮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博作人大工作报告

  受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委托,陈博向大会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陈博从六个方面回顾了2020年的主要工作: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始终;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决策部署落地担当作为;三是围绕提升监督实效,着力重点工作依法开展监督;四是围绕依法行使任免权,着力任前法定程序建立制度;五是围绕创优服务工作,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六是围绕新时代新要求,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陈博说,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统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克服疫情影响,聚焦重点工作,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行权,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开启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紧跟党委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期盼,切实依法履职行权,奋力书写新时代瓮安人大工作新篇章,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瓮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刘芳作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瓮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刘芳作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她说,2020年,瓮安县人民法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自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县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六稳”“六保”任务要求,依法履职,攻坚克难,提升能力,主动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年,瓮安县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县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履行职责,为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品刚作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瓮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品刚作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说,2020年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大局,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更加有力、法律监督更加精准、改革创新更加深化、检察根基更加夯实,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2021年瓮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强化担当,忠诚履职,努力为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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