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这些大学新生可以申请“阳光助学”补助啦

发布日期:2024-07-09 12:31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量:93

  依据《贵州省残联关于印发<贵州省“圆梦大学 励志成才”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项目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黔残联办发〔2021〕18 号)《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残疾人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瓮府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如果您是瓮安户籍,满足以下条件便可到县残联或居住地乡镇(街道)残联申请“阳光助学”补助资金。

  一、奖励对象及补助资金

  1.参加当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残疾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单招单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残疾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经省残联批复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资助。

  2.对已获全日制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残疾大学新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经县残联认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二、申报资料

  (一)残疾大学新生

  (1)残疾学生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学生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学生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人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

  (1)残疾人的残疾证复印件及和子女的户籍关系证明;

  (2)残疾人子女身份证复印件;

  (3)残疾人子女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残疾人本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交申报材料时需填写《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瓮安县残疾人(子女)大学新生资助申请表》。

  三、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日前。

  咨询电话:0854—2776836

 在此小编必须严肃提醒广大考生,本资助项目不要求预交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王媛俪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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