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十年禁渔利千秋 渔民开启新生活

发布日期:2022-08-02 18:03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 罗吉麟 李航 舒倩(实习) 刘文杰(实习) 浏览量:3480

  贵州自2019年以来,先后启动了境内长江流域保护区、保护区外的退捕禁捕工作。乌江是长江上游右岸最大的一级支流,而瓮安地处乌江中游,县域91%以上国土面积位于乌江水系。2020年8月,瓮安县持续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各项政策措施,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长江十年禁渔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浩浩江水哺育着数百种鱼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乌江流域的居民而言,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大家都靠捕鱼、养鱼为生。江界河镇地处乌江流域沿线,黄廷文从小在乌江边长大,祖祖辈辈以捕鱼为生,小时候就看着父亲经常捕鱼,长大后自己也从事捕捞行业。


  “我从小在江边长大,打渔已经很多年了,小时候每次出船,都有几十斤,有时候甚至有上百斤的收获。”黄廷文说。

       随着捕鱼的人越来越多,乌江流域的生态功能退化,珍稀特有鱼类大幅衰减,经济鱼类资源濒临枯竭。


  黄廷文回忆道:“当时很多的鱼种已经看不到了,打渔越来越困难,有时候甚至一无所获,野生鱼的繁殖能力也下降了。”


       为了保护长江渔业资源,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的母亲河,禁渔和拆除网箱都是有一定道理的。现在江水越来越清澈,水质也越来越好了。”黄廷文说。

       除了靠捕鱼之外,在乌江上还有一群人靠网箱养鱼为生,江界河镇居民王开奎就是其中之一,他告诉记者,过去他发展网箱达到220余平方米,一年收入六七万元。他们每天都划着小船到江上清理网箱、投放鱼食。2017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瓮安县养殖水域规划(2018—2030)》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瓮安县决定停止乌江流域瓮安水域内渔业养殖生产、拆除渔业养殖设施,下发了《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停止乌江流域瓮安水域内渔业养殖生产及拆除渔业养殖设施的通告》,要求在乌江流域瓮安水域全面拆除养殖网箱,还乌江一个水清岸绿的新环境。


       靠水吃水,从水上漂泊到上岸谋生,网箱全部被拆除,渔船全面退捕,渔民们告别捕捞养殖生活之后做什么?


  拆除网箱是对环境的保护,为了让渔民减少损失,各地也拿出了相关转产扶持政策。瓮安县结合自身地质、自然条件,鼓励渔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让渔民们不“失业”反而“再就业”,多渠道增收致富。

  如今的王开奎虽然没有了网箱养鱼的收入,但他在政府的帮助下,发展种植了桃子、樱桃等水果产业,他的身份也从渔民变为了果农,走上了一条新的转型致富路子。

  而黄廷文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离开了多年的水上生活,与朋友一起合作开了一家旅游公司,在河流得到保护的同时,自己收入也得到了增加:“网箱拆除以后,水变清、变绿了,来游玩的旅客越来越多,我们的收入也越来越多。”

  如今的乌江,再不见网箱、泡沫、垃圾的踪影,鱼的种类也逐渐增多,清风徐来,满目青山与绿水让人心旷神怡,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景象。对于当地村民来说,不论靠捕鱼为生,还是养鱼为业,这些收入仅仅是一时的利益,只有生态保护才是千秋功业。大家相信,良好的生态环境才能够给村民们带来更长远的发展。

  网箱拆除,十年禁渔,要有“十年磨一剑”的坚持,近年来,瓮安县坚持用法治力量护航乌江流域生态安全,重点构建“人防+技防”“护渔队伍+社会共治”“水上巡查+岸上整治”“联合执法+联防联控”等“四个结合”禁渔机制,实现立体式、全方位执法监管,让非法捕捞无所遁形。

       每个星期,瓮安县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工作领导小组都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90平方公里水域进行检查,如发现捕捞船只、捕捞网具及违法违规捕捞、垂钓等行为,执法人员将现场进行警示教育和处罚,有效维护了禁捕秩序,切实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杨进说:“瓮安县‘十年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展日常巡航执法检查,并录制禁捕相关法律法规和休闲垂钓管理规定,在渔政执法船巡航时播放,对违规捕捞网具、渔具进行地毯式搜索与清理,重点打击‘电毒炸’‘地笼网’等非法捕捞行为。”

       据了解,瓮安县自2020年8月1日开展“十年禁捕”工作以来的2年时间里,共发放各类禁捕宣传资料4000余份,开展巡航、巡查127次,出动执法船120艘次,执法车辆112车次,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5次,水上巡航8260公里,在执法检查中共清理小拦网及其它渔具102张,收缴钓具192杆,说服教育271人次,放流非法捕捞水产品296公斤,责令生态补偿放流鱼类23万尾,破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0起,取保候审15人,刑事拘留2人,逮捕2人,起诉17人,有力地打击了县域内长江流域的非法捕捞行为。


       近年来,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通过动员、宣传、清理、打击等多种形式综合整治,让广大渔民充分了解开展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实现禁捕退捕。


       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十年禁渔,久久为功。下一步,瓮安县将持续巩固提升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建立健全禁渔管控、打击非法捕捞、查处非法经营行动等长效管控机制,守护一江碧水,履行“十年之约”。


     “下一步,瓮安县将持续加强县际间联合执法力度和巡航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部门协作,做好长江十年禁捕禁渔的‘打非断链’工作,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监管,有效维护禁捕秩序,切实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杨进说。

一审:商琴 二审:冉婷婷 三审:李永春 监制:王成义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说明:

1.来源为“瓮安县融媒体中心”均为瓮安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的原创内容;

2.自媒体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3.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作者,同时不得歪曲、篡改原文及标题,摘录时不得违背文章原意;

4.凡注明“来源: XXXXX (非瓮安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