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率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专项调研督导

发布日期:2022-11-25 17:32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赵仁妃 浏览量:3891

  11月8日,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刘惠江率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专项调研督导。县领导肖福勇、莫岱维参加。

  刘惠江一行先后来到县城文峰农贸市场、人民广场、袁家湾小区、河滨小区等地,与小区住户、环卫工人进行面对面交流,通过实地查看的方式,详细了解人居环境、活禽宰杀、停车秩序、停车位设置、摊位摆放、小区管理的情况。

  刘惠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重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要通过科学合理划定摆摊区域、明确管理标准、落实维护公共区域卫生整洁等措施,规范化管理流动摊点;对违规占道经营等情况要分级分类限时整改,进一步提升瓮安城市良好形象。要持续加大对活禽宰杀专项整治的力度,常态化进行“回头看”监管和检查,共同维护环境卫生和市场经营秩序。要以打造“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为抓手,持续修缮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办好民心事民生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要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大问题排查整治力度,确保问题限时整改到位。要制定完善居民公约,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做好小区管理,特别是要规范车辆停放,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停车设施和管理体系,切实规范优化提升小区公共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市民文明意识,提升社区自治活力,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要坚持以党建引领“1+3”基层治理体系为抓手,充分发挥网格员、联户长紧密联系群众的作用,切实打通社会治理神经末梢,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

  


一审:刘晗 二审:李峤橦 三审:李永春 监制: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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