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要有善治之智

发布日期:2023-03-21 12:26 来源:天眼新闻 作者: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袁燕 浏览量:1618

  疫情过后,被压抑的婚丧嫁娶消费高涨,一些农村地区攀比之风愈演愈烈,各种名目大操大办的酒席越来越多,群众“人情债”负担沉重,让曾经淳朴的乡土民风变了味,甚至带来群众返贫的压力。

  遏制日益膨胀的陋习,除了需要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民风之外,如何在公权力的边界范围内达到正风化俗的效果,考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善治之智。从各地实践经验来看,有两条经验可以参考。

  厚植新风正气,需要“出手”更需“妙手”。“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打破陈规陋习的恶性循环,作为执政者要有主心骨,要敢于出手。有的地方出台约束性措施,制定红白喜事的价格标准,明确告诉村民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正所谓,“民之所系,义之所在,直道而行,不计毁誉。”

  其实,除了敢于“出手”,在“禁”和“罚”之外,是否还有“妙手”的选项 ?遵循“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原则,让治理符合社会基本预期、契合价值共识,规避公权力越界介入百姓生活,让政府、社会与公众各安其位,在相互促进中共同移风易俗。比如某地提出,居民如果丧事从简,政府将给予资金奖励,是否提供了解决问题的不同思路?

  厚植新风正气,需要“自治”更需“自创”。“化俗不易,贵在因民”。农民是乡村的主人,也是治理的主体。陈规陋习的负面效应最终还是群众自己买单。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突出村民自治,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此外,符合乡风习俗和民间诉求的创新正成为破解治理难题的“钥匙”,天柱“合约食堂”的创建,湄潭县抄乐镇红白事“车不过十、礼不过百、时不过三”等探索,有效遏制了农村滥办酒席之风,成效可谓可圈可点。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移风易俗是培育文明新风的难点,也是乡村振兴的一道新考题,需要以善治之智形成长效机制,久久为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塑形”又“铸魂”,更为中国式现代化书写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美丽乡村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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