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23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3-03-22 14:44 来源:瓮安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瓮安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量: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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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

瓮安县2023年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又是一年芳草绿,清明时节寄哀思。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弘扬文明、低碳、绿色祭扫新风尚。在此,我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践行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种植纪念树等文明、环保的形式,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二、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发扬“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多关心老人,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世后,倡导从俭办丧,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比阔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打造平安清明、确保安全祭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环境保护、治安管理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墓区,禁止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分散祭祀时不违规用火,发现火灾隐患要主动排除,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自觉做革除陋习、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引领者。

  四、倡导示范引领、发挥模范作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和低碳、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自觉抵制不文明的祭扫行为,树立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新风。

  文明祭扫,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投身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绿色文明殡葬新风,争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以实际行动共建绿色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瓮安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瓮安县精神文明办

瓮安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



一审:周卓颖(见习) 二审:冉婷婷 三审:李永春 监制: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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