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布一提示】瓮安公安交警部门关于逾期未检验车辆等相关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28 14:54 来源:瓮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作者:瓮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量:106


  瓮安公安交警部门对持有准假为AB类驾驶证、重型货车挂车及面包车驾驶人驾证期满未换证、未审验及未报废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对截止2023年3月27日未审验、未换证、未报废及未检验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公告,请以下机动车驾驶人尽快办理相关业务。

  逾期未检验重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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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未报废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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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类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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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未检验面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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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清单内,如联系方式已变更,请登录交管12123App进行更改,或到车管所进行办理。     


  瓮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2023年3月27日

一审:陈泓廷(实习) 二审:冉婷婷 三审:李永春 监制: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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