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中止2家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3-28 14:54 来源:瓮安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瓮安县医疗保障局业务科 浏览量:104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及《黔南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2-2023年度)》约定内容,现中止瓮安县老正宏药店等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2个月(中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从公告之日起暂停医保业务和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现将名单通告如下:
序号 | 定点机构编码 | 定点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P52272500611 | 瓮安县老正宏药店 | 西街老鸡市金龙农贸市场门口 |
2 | P52272500605 | 瓮安县煊正宏药店 | 锦美时代广场9幢1-16号门面 |
瓮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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