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综合整治 营造良好节日环境

发布日期:2023-09-29 16:40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135

  连日来,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力落实“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活动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不断加大节前综合执法整治力度,用干部职工的辛苦指数提升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对路灯进行开展维护

  在综合整治工作中,重点加强对占道经营、机动车上人行道、违建、粮食安全、燃气安全、市政工程、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领域的执法检查,提高执法工作成效。第一执法大队重点针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经营、夜间菜市场经营等开展常态化执法,采取“机动巡查、网格劝导、联合整治”的方式加大市容执法力度,维护良好市容秩序。第二执法大队通过步巡+机动巡查+无人机高空巡查的“三位一体”方式对县城管控区域进行执法巡查,对超规划建设行为予以制止。第三、四执法大队加强对燃气、粮油、新车和二手车销售行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粮食购销企业等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各企业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切实提高各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保障水平。城市管理负责中心加大对城市垃圾清扫转运的监督管理,做好绿化修剪、补植复绿和路灯排查检修,积极为“两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放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执法人员热情服务菜农,帮助菜农抬运蔬菜到市场售卖

执法人员在清莲湖开展环境卫生巡查

  自9月下旬以来,共开展市容集中整治3次,依法处罚车辆上人行道和占道经营35起,处罚金额4900元。强制拆除超规划建设4起约55平方米,责令停工、自行整改等违法违规修建行为12起。开展燃气执法4次,办理燃气案件1件,开展涉水执法3次,对社会救助行业进行执法检查2次。 

  据了解,下一步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工作要求和“说服教育、责令整改、依法处罚”的工作步骤,以积极作为、担当有为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活动暨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改善城市环境面貌。

一审:赵婧 二审:冉婷婷 三审:李永春 监制: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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