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瓮安一单位获全国妇联表彰!

发布日期:2023-11-20 18:16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量:100


日前,全国妇联决定,授予北京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处等800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任奎东等800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黔南州瓮安县司法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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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司法局


 2023年以来,瓮安县司法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妇女儿童维权代理工作作为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抓好服务。




关爱公益事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腾讯公益、一块做好事”“关爱女性健康”等公益捐步活动。


加强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瓮安县2023年“五好家庭”“家庭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新时代的贵州人”、瓮安县“道德之光·感动瓮安”第五届道德模范等选树活动,弘扬文明新风尚。 




关心关爱儿童。儿童节期间,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为他们送去文具套装16件。



 普法维权宣传。选派23名司法行政干部任法治副校长,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20余场,受教育学生4万余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5万余份。“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开展妇女维权专题讲座5次、法治宣传10余次,热心解答妇女权益方面的法律问题。




 提供法律援助。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31件,解答法律咨询123人;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76件,解答法律咨询492人;为受援人节约诉讼成本103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156余万元。



一审:陈珊萱 二审:冉婷婷 三审:李永春 监制: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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