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县两会】瓮安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4-02-21 20:18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量:2297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  议 

(2024年2月21日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黔江所作的《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县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贯彻二十大、聚焦高质量、推动新跨越”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秉持法治思维,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瓮安实践,为瓮安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审:刘晗 二审:李峤橦 三审:李永春 监制: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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