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开展《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4-07-27 12:27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卢锡江 浏览量:186
连日来,瓮安县水务局组织宣传组深入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对《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进行宣传。

宣传组进村入户,采取“院坝会”和“进家门”等方式,围绕水源和水质、规划和建设、管理和维护、供水和用水等内容开展宣讲活动,并现场解答群众的用水疑惑,为各乡镇在规范农村供水管理、维护供用水双方权益、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建中镇凤凰社区群众余文光笑着说:“这次他们来宣讲,把我们用水的各个方面说得清清楚楚,今后我们用水更加安全有保障啦!”
据了解,《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共七章四十四条,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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