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严厉打击!

发布日期:2024-10-28 16:08 来源:平安黔南 作者:平安黔南 浏览量:74

近期天气干燥
违规野外用火
易引发森林火灾
10月26日,平塘县公安局
快速查处两起森林火灾案件


案例一
10月26日11时42分许,平塘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通州镇金桥村马脚坡组发生山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系石某某(女,60岁)在自家土地里烧苞谷秆,因天气干燥,风大扑灭不及时导致引发森林火灾。经奋力扑救,最终火势得以熄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询问,石某某对其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图片



案例二
10月26日13时42分许,平塘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在克度镇仓边村约里湾组发现山火,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查,系褚某某(男,49岁)在仓边村约里湾组焊接钢管时,火星散落在地上点燃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奋力扑救,最终火势得以熄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询问,褚某某对其行为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图片


警方提示
黔南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
请大家自觉遵守
森林防火规定
违规野外用火
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莫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森林防火“十不准”要牢记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编辑:王媛俪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说明:

1.来源为“瓮安县融媒体中心”均为瓮安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的原创内容;未经中心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发行、建立镜像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来源及作者。

2.凡注明“来源: XXXXX (非瓮安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此类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发布单位所有。转载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