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1-16 16:26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量:620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瓮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6日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周黔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法院要在中共瓮安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在全州走前列、作贡献、强支撑这一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强化政治引领,服务中心大局,做实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改革,锻造过硬队伍,为谱写瓮安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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