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1-16 16:27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量:638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瓮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6日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松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瓮安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紧扣全县工作大局,聚焦在全州走前列、作贡献、强支撑这一奋斗目标,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做好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为奋力谱写瓮安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人大贡献!

编辑:钟明超 一审:李峤橦 二审:李永春 终审:王成义 顾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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