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中共瓮安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04-23 15:28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曾妮 浏览量:78

  根据中共瓮安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4月22日下午,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县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第一巡察组组长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县财政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巡察组强调,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更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巡察组将聚焦县财政局党组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财政职能责任、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财政局党组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表示,县财政局党组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他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的提供相关资料,不遮掩、不回避、不弄虚作假,实事求是回答巡察问题,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及时进行整改。

  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县财政局党组巡察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至6月15日,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18798416944;巡察组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县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县财政局党组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钟明超 一审:李峤橦 二审:李永春 终审:王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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