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水电气计量和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日期:2025-05-07 11:10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135


全省各供水、供电、供气相关单位、企业: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行为,确保居民水表、电能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量值的准确可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维护水、电、气用户合法权益,现对全省供水、供电、供气相关单位、企业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深入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相关法规及《市场监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完善计量、价格管理制度。

二、各相关单位、企业在安装使用民用“三表”前,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首次强制检定,经检定合格并加贴强制检定合格标识(封印标志)或取得强制检定证书后,方可安装使用。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不得利用民用“三表”进行计量作弊。要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减免规定、监督电话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相关单位、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民用“三表”的计量、收费管理,要加大居民水电气计量、收费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白消费。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超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混淆用户性质,变相提高价格标准;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费用。严格落实对特殊机构、特殊群体应将价格优惠政策或收费减免措施。

四、各相关单位、企业要持续开展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的自查自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计量、收费纠纷并反馈结果。

对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严查,并适时公开曝光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


编辑:张海霞(见习)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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