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买药卖药有新变化,速看!

发布日期:2025-07-01 16:50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国家医保局微信 作者:央视新闻微信、国家医保局微信 浏览量:48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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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具体查询方法来看下方攻略👇
如何扫“药品追溯码”?
■ 第一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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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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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步:“药品信息查询”页面,可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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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的结果将分为三种情况

■ 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

建议等两天再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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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

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

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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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

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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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本文的方法和结论。

编辑:王媛俪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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