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铭记 | 抗日一兵张骏夫

发布日期:2025-09-15 09:00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董忠远 浏览量:39

瓮安是红色革命老区,豪杰壮士摇篮。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我们推出“瓮安 · 铭记”栏目,讲述那些可歌可泣的英雄故事,铭记历史,缅怀先烈。

抗日一兵张骏夫

张骏夫(1921-2007),瓮安县城人。1937年冬,张骏夫于瓮安中学十一期毕业,正值卢沟桥事变,全国掀起抗日高潮,他萌发了去当兵卫国的想法。第二年春天,17岁的张骏夫毅然报名参军,编入国军十三预备师干训总队,随军赴湖南常德训练。后部队到湖北襄樊、江西新余等地集训待命。不久,十三预备师整编为82师,移驻湖北阳新担任江防任务。随着抗日战争的不断变化,部队奉调湘鄂山区游击日军,张骏夫曾在湖南岳阳、临湘、崇阳等地与日军作战,并参加了“长沙会战”,负责堵击日军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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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春,张骏夫奉调广东税警总团,仍然参加抗日作战,奉命在惠阳、陆丰一带阻击日军登陆。

  1942年3月,张骏夫在广东梅县考入黄埔军校,在黄埔军校十九期一总队学习步科,于1945年4月14日毕业。毕业后分配到一总队步兵队,当时为了对日大反攻的需要,一总队步兵队、二总队骑兵队全部转学炮兵、通讯兵,个人还可以选科学习。后一部分在四川江津通信兵学校学通,一部分到陕西宝鸡特种兵联合分校学炮兵和通,张骏夫被分配到陕西宝鸡去学习炮兵。

1945年8月日本投降,10月,张骏夫调往国军九十军输送团,驻扎在洛阳,任少尉见习排长。1947年调任国军九十军警卫营机枪连连长。1949年调任国军九十军五十三师一五九团炮连连长。

  1949年10月28日,张骏夫所在的国民党部队在成都起义,因携带家属行动困难,请求解甲归田,得到批准后回到家乡瓮安。

  1950年,回到家乡的张骏夫无事所做,就去四川荣县学经商办企业。一年后回瓮安,随父亲经营纸张文具小店,以手工课的基础,刻制木板印刷学生用的语文、算术、大字、小字、填红本、十行纸等。每天忙于印刷,有时还要请人帮忙,生意较为兴隆。

  这期间,他开始学习刊刻印章,广泛搜集有关资料书籍进行学习,齐白石作品集、印谱、书法、邓石如印谱、赵之谦印谱、王冰铁印存、历代古印大观、西安碑石书法荟萃、积古斋钟鼎颖识、说文解字、康书说文部首、邓散木篆刻学、故宫博物院院刊、书法、书法报等,篆书临“杨沂孙在昔篇”、徐三庚“出师表”等,隶书临“曹全碑”及其它汉碑,楷书临“柯子贞西园雅图记”等。正、草、隶、篆各类代表作书籍都被他一一拜读,刻苦研习。后他又买些小画册来学习水彩画。这些都为他在后来的治印和书法上取得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以致他金石、绘画长进不少,在金石界作出了贡献,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他的作品曾多次参加全国、省、州、县金石、书画展,获得好评。

  张骏夫治印,注重印面效果。他作印之前,十分认真地观察印石的大小和形态、字数多少等,然后缜密构思,谋篇布局,配字疏密、穿插、挪让、并笔,诸多表现要素都是成竹在胸。看似无意,实则意无穷尽,达到出神入化之境。他的治印功夫,取法传统,旁参前贤,既博采众家之长,更刻意推陈出新。他的治印,巧于构思,朱文大胆留空,白文大胆留红,朱白对照,韵味无穷。他的书法,得心应手,各尽其妙,尤以篆书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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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其后半生以金石为业,因而瓮安县众多人士有幸得到他的作品,“张骏夫治印社”生意十分兴隆,瓮安人大多以得张骏夫治印为荣事,他为瓮安人刊刻的印章无以数计,“张骏夫刻章”在瓮安县几乎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1993年毛主席延辰一百周年,张骏夫的篆刻《长征诗》在湘潭黄埔校友会展出,以后又在湘潭博物馆、韶山烈士陵园分别展出,后作品移赠韶山珍品馆留作永久纪念,主办单位赠给其《韶山毛主席诗词碑林画册》作为纪念。

1995年,《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篆刻书法作品展》在北京举办,张骏夫的作品参加了展出并得到主办方收藏,得到较高评价。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发给了张骏夫《作品捐赠证书》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画册以资留念。

  1984年至1991年间,张骏夫历任政协瓮安县第三、四、五届委员。1987年黄埔军校成立同学会,张骏夫是会员之一。1990年瓮安成立“黄埔军校同学会瓮安联络小组”,时瓮安一共有黄埔军校同学13人,一致推选张骏夫任组长。

  张骏夫不吸烟、不饮酒,生活清淡简朴,勤于锻炼,每天清晨跑步、爬城东郊塔坡等,80岁以后还在瓮安文峰路坚持每天行走一段路程。

  张骏夫一向以“抗日一兵”自勉,他为自己精心雕刻了一长方形篆书“抗日一兵”印作为珍藏。2006年8月23日,瓮安县委统战部、瓮安县政协召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纪念大会,邀请张骏夫以抗日老兵身份参加大会。

  2007年7月28日上午8时20分,张骏夫在瓮安县城其宅逝世,终年86岁。(文/董忠远 审校/宋浒 县档案史志馆)


编辑:王媛俪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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