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5万尾鱼苗“安家”乌江!瓮安以“增殖放流”守护水域生态

发布日期:2025-10-24 09:55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犹雨(见习)周怡帆(见习) 浏览量:54

  10月23日,乌江流域瓮安段江界河码头格外热闹——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在此开展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渔业资源保护)项目增殖放流活动,112.5万尾活蹦乱跳的鱼苗顺着专用滑道跃入江中,为乌江注入新的生态活力,也为县域水域生态改善与渔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当天上午10点,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操作着放流设备。随着专用滑道缓缓倾斜,一尾尾健康的鱼苗欢快地滑入乌江,在水中摆尾游动,逐渐融入自然水域。据了解,此次放流的鱼苗以鲢鱼、鳙鱼为主,均为优质品种,投放数量共计112.5万尾。

  “为了确保放流效果,我们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和质量检测,确保每一批鱼苗无疫病,体质健康,完全符合增殖放流的要求,并对放鱼流域进行清理,给鱼苗一个新的环境。”县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肖德福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整个放流过程在瓮安县公证处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从鱼苗转运到投放入水,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活动公开、透明、规范,让每一批鱼苗都能安全“安家”乌江。

  “我们全程参与了鱼苗采购、运输和放流环节。”瓮安县公证处公证员杨鑫表示,公证人员的介入,是为了确保整个增殖放流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让生态保护举措落到实处。

  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瓮安县落实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职责的关键举措。通过投放鱼苗,既有效补充了乌江渔业种群数量、优化了鱼类群落结构,又能依托鱼类摄食水中浮游生物和有机碎屑的特性,实现“以鱼养水、以鱼净水”的生态目标,增强水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助力乌江流域生态环境改善与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江界河水库及周边水域的渔政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全力守护本次放流成果,为瓮安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和渔业资源永续发展筑牢坚实屏障。

编辑:冉婷婷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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