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瓮安城市记忆!老城区文化线索征集通道已开启
发布日期:2025-11-20 09:11 来源: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429

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县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诚挚邀请社会各界积极为我县老城区老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专项调查工作提供相关历史文化资源信息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城墙遗址、护城河、天然山体屏障等围合的建设集中区域。如这一时期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区域。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如这一时期建成的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如这一时期建成的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如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及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4日
三、征集方式:
(一)邮件发送:将线索简介(包括:名称、年代、历史沿革、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照片、影像等资料发送至邮箱:1178585603@qq.com。
(二)电话留言:0854-2916914
四、有关事项
(一)资源信息线索请聚焦瓮安县老城区老街区等历史文化资源专项调查范围及重点,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切合瓮安县实际,信息内容请注明历史文化资源具体所在位置及基本情况,对收集到的信息线索,我们将认真研究、参考吸纳。
(二)活动有关事项及相关问题的解释权归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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