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县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调整民事受案范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24 15:35 来源:瓮安县人民法院 作者:瓮安县人民法院 浏览量:59



 2022年4月,瓮安县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讼服务团队入驻县综治中心后负责办理瓮安县瓮水街道、雍阳街道、银盏镇、平定营镇、岚关乡辖区内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劳资纠纷、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纠纷。现为深入贯彻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持续优化司法便民服务,瓮安县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讼服务团队在前期入驻县综治中心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案件受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即日起,属于瓮安县人民法院院机关管辖的以下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可至瓮安县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立案、调解、速裁、司法确认等工作:

1.家事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等;继承赠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赠与合同纠纷等。

2.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等。

3.物业纠纷:业主共有权纠纷、车位纠纷、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纠纷等。

4.相邻关系纠纷:相邻通行、采光、通风、排水纠纷,不动产损害赔偿纠纷等。

5.小额债务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如餐饮、住宿)。

6.消费维权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旅游服务合同纠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等。

7.农村土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土地流转合同纠纷、林权纠纷等。

8.涉企小额纠纷:标的额10万元以下的涉小微企业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纠纷等。

9.医疗损害纠纷:诊疗费、护理费等标的额3万元以下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轻微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10.交通事故纠纷:无人员伤亡或仅轻微财产损失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11.教育培训纠纷:课外培训合同纠纷、职业技能培训合同纠纷、学费退还纠纷等。

12.侵权纠纷:轻微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纠纷。

13.其他纠纷:其他综治中心有相应的调解力量,双方当事人愿意到综治中心前端化解的案件。

办公地点: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一楼县综治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4-8622518。

因立案办理地点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您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体验,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如有疑问,可拨打瓮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54-8622513)进行咨询或至现场询问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特此公告! 

瓮安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3日



编辑:赵 婧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版权说明:

1.来源为“瓮安县融媒体中心”均为瓮安县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的原创内容;未经中心书面授权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发行、建立镜像或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转载时请务必注明来源及作者。

2.凡注明“来源: XXXXX (非瓮安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此类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发布单位所有。转载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中心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