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拉车门,瓮安民警快速找上门

发布日期:2026-04-22 10:26 来源:瓮安县公安局 作者:瓮安县公安局 浏览量:37

    “警察同志,我车里的钱被偷走了!”近日,瓮水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车内现金被盗,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工作,经过2小时的侦办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兰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对其通过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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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犯罪嫌疑人兰某某已被瓮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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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停车注意观察周边情况


停车时,要避免将车辆停在人迹稀少或灯光昏暗的地方,尽量选择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或有监控录像的区域。

02
贵重财物切勿留在车内


千万不要把汽车当作“保险箱”,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证件等要随身携带,切勿放入车内过夜,以免不法分子见“财”起意。

03
下车后要及时锁好门窗


无论是出门在外、还是停车回家,只要人离开车辆,就应及时锁好车门,并检查车窗是否关闭,防止财物被盗。


04
上锁后要及时检查车门


锁车后,要用手试拉车门,检查门窗是否锁好,除了能防范不法分子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外,也能避免“锁而不实”的情况出现。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若发现财物被盗务必第一时间报警。

编辑:赵 婧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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