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瓮安县城区大型货运车辆停放秩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22 17:01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45
为持续深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工作,聚焦我县磷化工产业集聚、工矿物流车流密集、货运运输频次高的县域特点,针对性解决城区及园区周边大型货运车辆占道乱停、沿路滞留、混停混放、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通行停放秩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提升城区市容环境品质、保障群众出行居住安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全县大型货运车辆停放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全县对外开放大型货运专用停车场
为精准匹配我县工业企业原材料运输、成品外运、过境物流停车需求,科学疏解城区车流压力,我县目前对外开放两处大型普通货运专用停车场,全面保障入城、过境、驻企作业货运车辆规范停放,具体场地信息如下:
(二)黄泥坡普通货运停车场。属规模化综合普货停放场地,位于贵瓮高速瓮安站出口200米处右侧,总占地面积约43973.33平方米,是我县占地面积最大的公共货运停车场,可大规模分流高速过境货车、城区物流配送、企业运输车辆。目前免费开放,全天候运营、不限停放时长,有效缓解城区主干道停车压力。
二、全域管控,划定货运车辆禁停范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县城区全域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全天候常态化禁停管控。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人行道、绿化带、消防通道、桥梁隧道、交叉路口、急弯陡坡路段,以及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商圈商超、政务办公区等人员密集、重点管控区域,全面禁止各类大型货车、挂车、工程车辆占道停放、临时候载、长时间滞留。
所有入城、过境、驻企作业货运车辆必须严格按照车辆属性定点停放,统一驶入观音山、黄泥坡免费专用停车场有序停放,严禁在城区道路乱停乱放、沿路滞留,坚决消除道路通行及市容安全隐患。
三、细化规范,严格落实停放管理要求
一是规范停放秩序。所有进场停放车辆须严格服从停车场管理制度,按场内交通标线、分区域规范有序停放,严禁一车多位、占用通道、堵塞出入口及消防安全通道。车辆停放期间,驾驶人须做好车身清洁、货物密闭覆盖,杜绝带泥上路、货物遗撒、扬尘污染等问题。
二是严守安全管理规定。进场车辆须严格遵守场地安全管理规范,做好车辆车况自查自检,严禁在场内违规装卸作业、无序停放,自觉维护停车场安全秩序与环境卫生。
三是严控违规停靠行为。除应急抢险、道路抢修、应急救援、公务保障等特殊作业车辆外,其余所有大型货运车辆一律禁止在全域禁停区域临时停靠、违规滞留,全面清零城区货运车辆乱停乱象。
四、联动共治,强化执法监督整治
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组建联合整治专班,聚焦园区出入口、高速连接线、城区环线、工矿企业周边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专项执法整治。
对拒不执行公告规定、违规占道停放、屡查屡犯的违法车辆及驾驶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全力构建我县安全规范、畅通有序、整洁文明的货运通行停放环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公告
瓮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
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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