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30 10:30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28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大汇聚,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瓮安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充实瓮安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中共瓮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人才招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引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引才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38名,具体岗位详见《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附件1)。

三、引进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含2027届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学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或专业相对应一级学科专业相符。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标注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注:现场报名时需自行提供由国内普通高校出具的必修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的证明原件,需2名副高级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签名,同时加盖公章)。
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5、具有和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执业资格;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10月29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引进: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截止到2026年10月29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贵州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黔南州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不足一年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27届毕业生及服现役军人;
(4)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情况的人员;拒绝服兵役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聘用后即构成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赴高校引进的方式,上一引进点空缺或未引足名额将放至下一引进点继续引进。
(一)发布引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由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意愿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先将《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和《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单位联系人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投递报名资料后,请自行与岗位联系人确认发送的报名信息是否成功和完整,如因报名人员不主动联系或联系未成功造成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需携带相关资料至引进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相关资料详见“5、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相关事宜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9日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1)重庆师范大学(重庆)
时间:11月13日上午9点至15点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317宣讲厅(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大学城中路37号)
(2)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时间:11月20日上午9点至15点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职业发展中心A2-A5栋(二里半校区)
重庆师范大学站结束后,未引足人才的空缺名额自动调整或并入到湖南师范大学相同岗位进行引进。
3、报名及资格审查。各引进点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引进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进行。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需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4、开考比例。本次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5、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2027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以及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暂无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指导或学籍管理等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需注明2027年应届毕业生身份、研究生学历层次与学位类型、所学具体专业全称、预计毕业时间等关键信息,同时加盖学校对应部门的公章;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但须在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查询结果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高等学籍验证报告”);
(4)报名信息表、登记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各1份(报名信息表和登记汇总表电子档须附上彩色照片),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瓮安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4。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三)考试
采取“初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中:
1、初评
(1)初评对象:所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初评内容及方式:初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基础知识。
2、面试
(1)面试对象:初评后,根据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
(2)面试方式:试教。
3、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总成绩计算
初评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初评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初评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初评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初评成绩×30%+面试成绩×7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初评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仍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4、引进点具体考试安排
(1)重庆师范大学
初评时间:11月14日
初评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弘德楼二栋
面试时间:11月15日
面试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弘德楼三栋
(2)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初评时间:11月21日
面试时间:11月22日
初评、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桃花坪校区(具体教室待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通知)
(四)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
在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引进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并与考生协商一致后,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未协商一致放弃签订协议的,现场依次递补签订。
(五)体检。体检对象为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书》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由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省、州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止2027年8月31日,2027届高校毕业生未能提交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本公告中“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被取消或放弃所引起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
六、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工作人员和考生在引进各环节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九、在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在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an.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通讯工具不畅通,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本《引进公告》解释权属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十二、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引才咨询电话:0854-2918260(瓮安县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瓮安县2027年赴高校公开引进教育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汇总表xlsx.xlsx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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