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公职人员文明行为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6-11-02 15:04 来源:瓮安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瓮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浏览量:10

全县广大公职人员:

  文明是城市最美的底色,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作为公职人员,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代表个人素养,更彰显党政机关形象,关乎社会文明风尚。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时代新风,涵养文明正气,全力提升社会公共文明程度,引领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文明有礼的良好氛围,现向全县广大公职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铸忠诚守初心,做文明服务的表率者

  坚守初心使命,恪守职业道德,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履职,秉持为民服务宗旨,对待群众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以清廉务实、高效规范的政务文明,树立新时代瓮安公职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守公德正言行,做文明秩序的维护者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公共秩序,将文明素养融入日常点滴。要规范言谈举止,公共场所轻声细语、举止得体、文明用语,杜绝粗言秽语、喧哗吵闹等行为。爱护家园环境,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贴乱画、不私搭乱建,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共同守护干净整洁、宜居优美的城乡环境。文明养犬,做到遛狗牵绳、及时清理犬粪,杜绝养犬扰民。遵守秩序守规矩,在景区展馆、商场影院、公园广场等公共场合自觉排队,文明观演、文明旅游,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争做公共文明的标杆。

  三、守交规畅出行,做文明交通的引领者

  要带头严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争做文明交通先行者。驾车出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超速超员、不随意变道、不酒后驾车,主动礼让行人,规范停放车辆,不占用消防通道、人行横道、应急车道、绿化带。步行、骑行时遵守交通信号,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同时主动劝导制止身边交通不文明行为,带动家人亲友、身边群众共同守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尚节俭传美德,做文明生活的示范者

  要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践行绿色低碳文明生活方式。带头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常态化践行“光盘行动”,按需点餐、剩餐打包,杜绝铺张浪费。

  五、守网络净空间,做网络文明的守护者

  要坚持理性上网、文明发言,恪守网络道德底线,自觉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在网络平台发表不当言论、过激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转发、不评论低俗庸俗、虚假不实、消极负面、损害集体形象的不良信息。积极主动抵制网络乱象,主动发声扶正祛邪,自觉维护风清气正、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六、带头移风易俗,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

  广大公职人员在移风易俗上要走在前、作表率。要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滥办酒席、薄养厚葬等陈规陋习。严格执行操办酒席相关规定,带头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做到不操办、不参与乔迁、满月、升学等违规酒席。带头文明祭祀,以献花、植树等方式替代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用文明之举传递时代新风。

  初心照亮前路,文明始于言行。文明建设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受益者。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弘扬文明新风,以过硬作风、文明素养、务实担当,赋能美丽瓮安、文明瓮安建设,为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增效、奋力谱写瓮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瓮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6年10月30日

编辑:王媛俪 一审:冉婷婷 二审:李永春 终审:顾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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